关于该文件
- 由谁提交:
- 赡养残疾人或丧失能力者的纳税人
- 提交地点:
- 附在 ภ.ง.ด.90/91 申报表上,每人扣除 60,000 泰铢
- 主管机关:
- 泰国税务局(กรมสรรพากร)
- 国家:
- 泰国
- 类别:
- 个人所得税
- 填写方式:
- 带提示的卡片 → 原始表格 → PDF
- 价格:
- 免费
- 最后更新:
这是什么文件
ล.ย.04 是泰国税务局(กรมสรรพากร)依据 2552 年(2009 年)12 月 22 日第 182 号局长公告制定的证明。纳税人自行填写并签字,用于在 ภ.ง.ด.90 或 ภ.ง.ด.91 中申报赡养残疾人(คนพิการ)或丧失能力者(คนทุพพลภาพ)的扣除。表格共 1 页。
扣除额为每人 60,000 泰铢。第 2 部分合计「人数 × 60,000」,合计额转入 ภ.ง.ด.90 第 9 项 (5.) 或 ภ.ง.ด.91 ค 5。表格第 1.1 部分(残疾人)和第 1.2 部分(丧失能力者)各可填 2 人;人数更多时,再填一份 ล.ย.04。
谁提交、作什么用
- 由纳税人(ผู้มีเงินได้)本人填写并签字,附在 ภ.ง.ด.90/91 申报表上;
- 可为以下人员申报:纳税人的父母、配偶的父母、配偶、纳税人的婚生子女或养子女、配偶的婚生子女,以及纳税人赡养的另外一(1)人;
- 每人须勾选关系编号 1–9:1 配偶,2 和 3 纳税人的父亲和母亲,4 和 5 配偶的父亲和母亲,6 纳税人的婚生子女,7 配偶的婚生子女,8 纳税人的养子女,9 其他受赡养人。
扣除条件
- 第 1.1 部分,残疾人(คนพิการ):持有依据残疾人赋权法律颁发的残疾人证,且证上登记纳税人为照护人(ผู้ดูแล);若多名纳税人登记为照护人,须书面约定由谁申报;若年内更换照护人,由该纳税年度证上最后登记的照护人申报;
- 第 1.2 部分,丧失能力者(คนทุพพลภาพ):持证医师证明此人因健康或疾病连续至少 180 天无法进行正常日常活动,或丧失能力至少 180 天;医生证明须在申报的纳税年度内开具,另需合格证明人签署的 ล.ย.04-1;若多名纳税人持有此类医生证明,须书面约定由谁申报;
- 受赡养人在该纳税年度的应税收入不超过 30,000 泰铢(不计《税法典》第 42 条规定的免税收入);
- 受赡养人须有泰国 13 位身份证号(เลขประจำตัวประชาชน);既是持证残疾人又是丧失能力者的,只按残疾人申报一次;
- 即使该状况未持续全年,也可按全年扣除;非居民纳税人只能为居住在泰国的人申报。
需要准备什么
- 受赡养人和您本人的 13 位身份证号;
- 第 1.1 部分——残疾人证复印件,包括显示您为照护人的部分;
- 第 1.2 部分——医生证明和已签字的 ล.ย.04-1;
- 如有多名照护人或多名持证明的纳税人,需书面约定。
如何用 FoxDocs 填写
- 回答聊天问题:您的资料、年度、受赡养人及其条件。
- FoxDocs 把身份证号按 1-4-5-2-1 填入格子,校验校验位,勾选关系编号,并自动计算人数和合计;若收入或照护人问题回答「否」,则不予申报。
- 下载 PDF,亲笔签字,连同所需复印件附在申报表上。
来源
泰国税务局 2568 年表格官方页面:rd.go.th — 2568 年个人所得税表格(「ลย.04」项);2569 年表格页面 rd.go.th/68191.html 链接的是同一文件。条件依据 2568 年 ภ.ง.ด.90 填表说明「อุปการะเลี้ยงดูคนพิการหรือคนทุพพลภาพ」项。核对日期 2026-10-15。本信息不构成税务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