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该文件
- 国家:
- 泰国
- 类别:
- 签证文件
- 填写方式:
- 任意语言聊天 → 原始表格 → PDF
- 价格:
- 15 积分起
- 最后更新:
这是什么文件
TM.11(ตม.11,“对主管官员命令离开王国的申诉”)是泰国移民局的官方表格,用于对离境命令提出申诉。
由收到移民官书面通知的外国人提交:通知称其依据《佛历2522年(1979年)移民法》某条款属于禁止入境人员,必须离开泰国。申诉致泰国总理兼内政部长。
表格需填写的内容
- 填写地点和日期(年份为佛历 พ.ศ.);
- 称谓(Mr./Mrs./Miss)、姓、名、中间名、年龄、国籍;
- 护照号码、签发地点和日期、有效期;
- 签证类型、交通方式、出发地、入境口岸和日期、TM.6 卡号(如有);
- 移民官通知中所列的《移民法》条款;
- 申诉理由(三行);
- 第2页:申诉书撰写人及其在泰国的地址;
- 签名或右手拇指指印——须手写。
通常需附的材料
- 4 × 6 厘米照片——表格上有贴照片的框;
- 护照及资料页、签证和入境章复印件;
- 所申诉的移民官通知复印件;
- 支持申诉理由的文件。
具体材料清单、费用和提交期限请向移民官或作出命令的移民办公室确认。表格注明:申诉须本人亲自提交,无论结果如何费用概不退还。
如何用 FoxDocs 填写
- 在本页打开聊天,用任何语言描述您的情况。
- 发送带入境章的护照照片或回答问题——助手会填写各栏并标记称谓。
- 核对内容并下载 PDF。
- 打印、贴照片、签名并亲自提交。
资料来源
官方 TM.11 表格:TM11.pdf(泰国驻法国大使馆);泰国移民局 immigration.go.th。核查日期 2026-10-08。本页不构成法律意见;如面临遣返,建议咨询律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