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该文件
- 由谁提交:
- 有多个营业场所并获准合并申报的增值税经营者
- 提交地点:
- 与 ภ.พ.30 一并提交税务厅
- 主管机关:
- Revenue Department (กรมสรรพากร)
- 国家:
- 泰国
- 类别:
- 企业税:增值税、预扣税、企业所得税
- 填写方式:
- 带提示的卡片 → 原始表格 → PDF
- 价格:
- 免费
- 最后更新:
这是什么文件
ใบแนบ ภ.พ.30 是税务厅月度增值税申报表的附表,适用于 2569(2026)年 3 月 1 日起的 ภ.พ.30 版本。
经营者在 ภ.พ.02 获批后为所有营业场所合并提交一份 ภ.พ.30 时使用。
谁提交、交到哪里
- 获准合并申报的经营者;
- 附在同月 ภ.พ.30 后;
- 各行合计等于 ภ.พ.30 第 1–9 行。
表格内容
- 经营者税号、名称、月份和年份、正常或补充申报;
- 每个营业场所(最多 25 个):ภ.พ.20 编号、销售、零税率、免税、销项税、采购、进项税;
- 补充申报时的更正金额 1.1、1.2、6.1、6.2。
需要准备
- 各营业场所当月销项和进项税报告;
- 合并申报批准(ภ.พ.02);
- 当月的 ภ.พ.30。
如何用 FoxDocs 填写
- 在聊天中提供月份和各场所金额。
- FoxDocs 逐行计算并给出 ภ.พ.30 所需合计。
- 下载 PDF,签名后附在 ภ.พ.30 后。
来源
税务厅表格:rd.go.th — ใบแนบ ภ.พ.30。核对于 2026-10-16。本页不构成税务建议。